以聖經為生活的準則

經文:

提後3:16-17

箴3:5-6

詩1:2

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(或譯:凡上帝所默示的聖經),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,都是有益的;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

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,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,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,他必指引你的路。

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,這人便為有福!

原則:

1. 聖經是上帝的話語,是基督信仰的基礎。

2. 聖經指導人生當行的道路。

3. 實踐聖經教導的人是蒙福的。